声 明

关于:境外软件使用的法律问题

我公司—趋势科技网络(中国)有限公司,系美国趋势科技(TREND MICRO INCORPORATED)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的唯一独资企业,本公司拥有趋势科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部合法权利。趋势科技在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有关联企业,趋势科技防病毒产品在世界各国均有销售。

近段时间以来,很多客户就其使用的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趋势科技防病毒产品在境内的使用和维护问题咨询中国趋势科技,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境外软件使用问题,发表如下声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行销售许可证制度和产品登记制度。即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否则,所购买产品将不属于合法产品。本公司生产、销售的全部软件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申领了《产品销售许可证》和软件产品登记,对不是合法从本公司购买的软件产品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或销售的,销售者或使用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本公司及TREND MICRO INCORPORATED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无法提供任何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使用来源于境外的软件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该法第22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不如实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任何软件,都应当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使用盗版的软件。《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对任何未经本公司合法许可的生产、销售或使用本公司软件的行为,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着方便最终用户的目的,本公司愿意对目前正在使用来源于境外的趋势科技防病毒产品用户提供一切必要之帮助,如有任何需求,欢迎致电免费服务电话800 820 8876 未开通800地区,请拨打021-53965887)联系本公司。

 

趋势科技网络(中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谢冠斌律师

二00三年七月

进口软件使用说明下載